7月29日,县委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县委书记张军主持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张峻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韶华,县政协主席赵宏斌出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安铭汇报我县集中整治工作整体情况并作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和民生实事。要突出重点,紧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民生实事项目,根治行业乱象,抓出成效;要分类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殡葬、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矿产资源、城市管理执法等领域,摸透情况、找准问题、精准发力。要始终保持从严查处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减负赋能,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会议强调,要拧紧责任链条,扛牢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工作责任,凝聚强大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化行业监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执法检查、深化行业治理。县纪委监委要聚焦监督专责,把整治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推动。要引导群众参与,问需于民,接受群众评议,按要求做好成效宣传和成果公布,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获得感。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各镇党委书记,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参加。(王 薇)